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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诉调方式让简易案件驶入“快速通道”

  发布时间:2016-08-23 15:23:46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如今打官司早已不是什么稀奇之事,在遇到矛盾纠纷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但这也直接导致了法院受理案件大幅上升,案多法官少,案件不能得以及时审理的矛盾更加突出。针对此现象,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于2015年5月设立诉调对接中心,采用诉调对接模式,对案件实现繁简分流,让简易民商事、行政案件转入诉调中心先期进行调解,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诉调方式让简易案件驶入了“快速通道”,该院的审判工作大幅提速。

   “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时,立案人员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会向当事人推荐诉调方式,当事人同意后便可以不用立案,直接到我院诉调对接中心先行调解。”魏都区法院诉调中心主任赵勇这样向记者介绍道。

                                立案后不出法院门就可以拿到裁判文书

    “现在拿着这些手续去立案,一个小时后你们到专职调解室领取裁判文书。”8月19日,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魏都区法院诉调中心调解员对其中一名当事人交代道。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张女士作为其儿子的监护人起诉前夫,要求追索抚养费。在立案时,立案人员推荐她先到该院诉调中心进行调解,到诉调中心后,中心将其案件分派家到事调解室调,由专门调解家事调解员对其案件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审阅了张女士诉状并了解情况后,遂通知张女士前夫前来调解。经过调解员半个多小时从情、理、法各个方面的调解劝说,张女士前夫同意今后每月对儿子的抚养费由过去的500元增加至今后的1000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张女士到立案庭立案,而调解员则将案件转交专职调解室,由专职调解法官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根据双方的调解协议出具相应内容的裁判文书。

    “没想到立案后不出法院大门就能拿到法院裁判文书,诉调方式办案真是神速啊!”拿着法院民事调解书,张女士感慨道。

    “调解成功的案件,对当事人要求出具法院裁判文书的,立案后,我们会根据调解协议给其出具法院裁判文书,这样可以比正常的诉讼程序快几个月的时间。”赵勇说。

                                       不打官司就能解决问题

    在诉调中心调解的的案件,有许多是经过调解员的调解当时就能解决问题的,这样当事人就可以不用再打官司,不用再掏一分钱的诉讼费。

    2015年年底,黄女士气呼呼的来到诉调中心,希望调解员能给她主持公道。原来她想购买住房,房屋中介公司给她介绍胡先生所出售的一所房屋。她看后也挺满意的,便向中介公司交付2000元中介费,并与胡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房屋出售价格为41万元,黄女士向胡先生交付定金5000元。

    签订协议后,黄女士未能按和胡先生口头商定的日期交付房款,后胡先生将房屋以43万元的价格卖与他人。黄女士得知消息后非常生气,将胡先生诉至法院,法院将此案转诉调中心先行调解。

    在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时,黄女士认为在她交付定金后,胡先生仍将房屋卖给他人属违约行为,按照协议约定,要胡先生退还双倍定金。而胡先生则认为,黄女士在双方口头约定的付款时间内没有凑齐房款,是黄女士有错在先,他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双方的意见,调解员先对黄女士讲明,口头约定也具有法律效力,黄女士没在约定时间内凑齐房款也有一定过错。调解员又告诉胡先生,在没有解除协议下,胡先生直接将房屋另卖他人,胡先生应在此案中承担主要过错。后在调解员调解下,胡先生和黄女士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协议,胡先生退还黄女士5000元定金,另外支付黄女士1000元赔偿金。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胡先生当场对协议予以履行。

    “原来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现在到连官司都不用打就解决了问题,没想到诉调机制这么便民,真的谢谢了!”黄女士对调解员连声道谢。

                                   一小时调解三起交通事故案件

    在诉调对接中心,该院根据不同案件种类,设立了各司其职的特色调解室,如设立行业调解室,由保险协会驻派工作人员,专门调解涉及保险公司的案件;设立人民调解室,由司法局驻派人民调解员调解相邻关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简易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等;设立家事调解室,聘请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专门调解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设立专职调解室,由该院派专职调解法官,对调解成功后,当事人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案件出具法院裁判文书。因为分工明确,调解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调解效率十分高效。

    2016年3月,王女士骑着电动三轮车在转弯时与对面的一辆小型货车相撞,事故造成王女士及车上所载的王女士的母亲、姐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女士负次要责任,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三人治疗后经鉴定,事故造成王女士和其母亲、姐姐十几伤残。

    因未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王女士母女三人来到魏都区法院,起诉肇事司机韩某和其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法院将让她们先到诉调中心行业调解室,由许昌市保险协会委派的专职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

    因为王女士母女三人案件的被告、案情相同,该调解员便将三起案件放在一起进行调解。调解员在处理涉及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案件时非常专业,对各项赔偿标准更是熟记于心,所以在调解时依照法律规定与赔偿标准,一一对照计算,原被告很快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在一个小时内便顺利调解了这三起案件。之后按照相关程序,王女士母女三人在一周内分别拿到保险公司所赔偿的5-8万元不同赔偿款。

    “设立行业调解室,由第三方行业协会驻派调解员进行调解,可以做到更加专业便捷,也大大提高了保险公司的主动履行率,可以让原告尽快拿到赔偿”赵勇说。

    今年截止目前,该院诉调对接中心共接收案件387件,经调解达成协议或撤诉302件,调撤率达到78%,调解结案期限平均为7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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