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某建设集团公司的60多名农民工来到魏都区人民法院,从该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取了属于他们的192万余元的工资欠款。为了帮助这些农民工讨薪,魏都区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三下浙江,几经辗转,终于在春节前将192余万元工资款及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这是该法院自2010年8月21日成立全市首个“农民工维权合议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后,所成功办结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
“随着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增多,社会视线跟随农民工的身影越来越多地聚焦在法院身上。”2月21日上午,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吴正勤说。作为资深法官的她表示,春节过后,大批农民工又将奔赴四面八方寻找致富门路。尽管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农民工讨薪问题非常重视,一系列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紧锣密鼓地出台,最高人民法院也多次作出专门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各地法院为讨薪农民工相继开通“绿色通道”。但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农民工朋友也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尽可能避开务工陷阱,关键是要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和证据意识。
从魏都区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看,很多农民工都是跟着某一个包工头来到某个工地,除了与包工头有口头约定外,对用人单位的情况几乎没有任何了解,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一旦发生诉争,就会给法院在确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上造成很大的困难。目前维权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寥寥无几。这一方面反映出农民工维权意识的缺失,另一反面也不排除一些用工单位恶意逃避责任。由于许多农民工无法被定位于劳动关系,使得他们一些本应被《劳动法》保护的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
“到法院打官司就是凭证据,维权意识一定要提高。到法院诉讼肯定是有了争议,而有争议就会涉及事实、责任及如何承担。”吴正勤表示,农民工维权官司难打,举证难是一个重要原因。很多农民工到城里务工,往往是基于一种亲戚关系或老乡关系,将自己的很多权利都绑在某个包工头身上。一旦产生纠纷,包工头一跑了之,农民工打起官司,手里甚至连一点证据都没有,想要胜诉非常困难。
到在很多农民工讨薪案件中,用人单位在证据面前承认讨薪的农民工在该工地干过活儿,但因农民工拿不出证据证明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是多少,往往又在工资金额上争执不下。对此,吴正勤提醒说:“决不能等纠纷出来了才开始有维权意识。在与用人方建立劳动关系时就要树立维权意识。”办案实践中,一些农民工正是因此增强了证据意识,有意识地保留了一张欠条、一些字据等,最终打赢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