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寒冬,我们迎来了渴望已久的春天。在许昌市的司法战线上,也有一位美丽的女法官被群众誉为“春天的使者”。在她的脸上,常挂着春天般明媚的笑容,她温和的话语,让人如沐春风,而她恪守公平与正义,处处为群众考虑,一心司法为民的做法,更是让案件当事人感到了 “阳光审判”的璀璨与透明。她就是现任魏都区法院魏北法庭副庭长的姚宇,一位浑身洋溢着春天气息的女法官。
用“调解”春风吹开心结之门
今年38岁的姚宇从事审判工作已经十几年了,在十几年的审判工作实践中,姚宇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经她审理的案件调解率高、上诉率低,群众满意率高。尽管如此,2006年当她到地处闹市的魏北法庭工作时,她仍感到较大的工作压力。魏北法庭辖区面积广,群众多,人流量大,案件大多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案件多、杂、碎。此类案件,如若处理恰当,当事人就会消除隔阂,重现和睦,如若处理不当,则很可能 “打一次官司,结一世冤仇”。正因为如此,即便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姚宇仍将费时费力的“调解”做为主要的办案手段,尽量用调解结案,以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能达成谅解,握手言和。
2008年9月,姚宇处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此案中的原告是市环保部门在市区某段路的路长,由于其管辖的员工未将路面垃圾打扫干净,他在对员工进行批评时,酒后路经此地的被告“路见不平”,遂对原告进行辱骂殴打。酒醒后,被告才深感后悔。姚宇在审理此案时,首先对被告进行了批评,后又对原告进行劝说,请他消消气。由于双方的争议较大,姚宇的多次的调解都无功而返。有的同志不理解,这么简单清楚的案件值得这么费时、费事的调解吗?一纸判决不就解决了问题?但姚宇明白,如果不把二人的误会解除,就算判决得再公正,今后原被告也可能互视对方为仇人,这不利于和谐社会的要求,也会影响案件处理后的社会效果。最终,姚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的劝说解开了原、被告心中的疙瘩,双方一致达成较为满意的调解协议。事后,双方相约来到法庭感谢姚宇,并笑称与对方是“不打不相识”,是姚宇使他们化干戈为玉帛。
让“答疑”春雨化开疑惑之冰
“一个好的法官,其作出的公正判决不仅要让胜诉方赢得堂堂正正,还有让败诉方输得明明白白”。姚宇经常这样告诫自己。她特别重视“判后答疑”工作,在她看来,看似并不起眼的判后答疑,却有着服判息讼,提高自动履行率,减少司法程序,节约司法资源的大作用。的确,姚宇的判后答疑工作让一些怀疑不公的败诉方由带有怨气到心悦诚服,从而在公正判决的基础上,将上诉率与上访可能降到最低。
去年6月,她审理了一起四岁儿童状告所在幼儿园的案件。这名儿童在幼儿园入托期间,被同园的小朋友咬伤面部,导致面部神经部分损伤,面部毁容。被咬伤儿童家长遂以孩子名义起诉幼儿园,要求对其赔偿。此案虽经过姚宇数十次的调解,但被告一直态度强硬,拒不赔偿。无奈之下,姚宇只好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接到判决后,被告当即表示一定要上诉。面对被告的反应,姚宇不温不火,和风细雨地和被告交谈起来。她先明确了被告对原告具有监管权,被告负有监管责任这一事实,接着向被告逐条逐款解释法律条文,然后将判决赔偿数额向被告重新列表计算,一一核实。经过两个多小时答疑工作,被告由最初的抵触怀疑变为理解认同,并表示案件判得没有问题,他们不再上诉。几天后,被告向原告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使“廉洁”春光洒满审判之路
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来,姚宇一直将廉洁执法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在她看来,“心底无私天地宽”,只有铁面无私、廉洁奉公,公正执法,才能坦然面对每一个当事人,才能无愧于肩扛的天平。2006年12月份她审理一件雇工死亡赔偿的案件,原告拿出了一个信封说是证据材料,但姚宇发现原告的神情有异,就当场打开信封,发现根本不是证据材料,而是一沓现金。姚宇当场严厉批评了原告,并让原告拿走现金。后来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由于原告胜诉了,原告又一次拿着现金表示是诚心诚意感谢姚宇,也被姚宇同志婉言的谢绝了。后来原告提起姚宇时总会说“我打心眼里佩服她”。
人们喜爱春天,因为春天的美丽多彩,而如春天使者般的姚宇,更得到了广大群众对她的喜爱与认同。她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2000年她被魏都区授于“巾帼红旗手”称号,2007年结案超过180件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008年再次结案超过180件,因表现突出,被魏都区授于“巾帼建国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