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先生是许昌市区一家公司的司机,他开着老板的宝马车外出办事时,宝马车的双侧倒车镜都被人给偷走了。让钱先生感到郁闷的是,宝马车价值不菲,仅两个小小的倒车镜就价值8000多元。对钱先生驾驶的宝马车下黑手的是韩某、贾某和姜某,三人结伙盗窃,专偷高档轿车的倒车镜。3月29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韩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贾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姜某则被另案处理。
2012年7月17日20时许,钱先生开着宝马车到市区新兴路办事,为了图方便,他把车停放在了路边。办完事之后,钱先生准备驾车离开,却吃惊地发现宝马车的双侧倒车镜都不翼而飞了。这辆宝马车是钱先生的老板刚刚花费100多万元购买的,没想到倒车镜却被人给偷了,钱先生慌了神,赶紧向警方报了案。无独有偶,当晚,市民赵先生把自己的白色宝马车停放在了市区建安大道一停车位上,21时许,他的这辆宝马车也被窃贼给盯上了,双侧倒车镜都成了窃贼的“囊中物”。
对这两辆宝马车下“黑手”的正是韩某、贾某和姜某,他们都是襄城县人。2008年,韩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2年初,韩某在平顶山一酒吧内喝酒时,结识了贾某,两人聊得很投机。贾某问韩某是靠什么“混饭”吃的,韩某如实回答,说他会偷高档轿车的倒车镜。贾某很感兴趣,和韩某约定抽时间一起“发财”。韩某答应了。之后,贾某又把姜某介绍给了韩某。2012年7月17日,贾某开车拉着韩某和姜某从平顶山出发了,通过商议,他们决定来许昌市区碰碰运气。
贾某驾驶的车辆行至市区新兴路时,三人发现路边停着一辆宝马车。韩某指着该车对贾某说:“这辆车就中!”之后,韩某和贾某下车了。他们四处观察了一下,见周围没有人留意他们的举动,两人就悄悄靠近那辆宝马车,韩某负责偷右边的倒车镜,贾某负责偷左边的倒车镜。在很短的时间内,两人就得手了。之后,由姜某驾驶车辆载着两人迅速离开了现场。初次盗窃得手,三人非常兴奋,他们在许昌市区转悠了一会儿,又盯上了赵先生的白色宝马车。韩某和贾某采用同样的手段,将这辆宝马车的倒车镜也给偷走了。
一夜之间两辆宝马车的倒车镜被盗,两名车主的损失都在8000元以上。许昌市警方对此案非常重视,经过周密侦查,警方认定韩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012年10月13日,韩某在平顶山一饭店内被我市警方抓获。随后,贾某也落入法网。据韩某交代,他偷倒车镜的技术是在平顶山跟一个姓崔的人学的,崔某让他只偷宝马、奔驰等高档轿车的倒车镜,一旦得手,崔某负责回收。韩某偷倒车镜一般都是在晚上,选择人流量比较小的路段,这样不容易被发现。韩某说,偷取一辆车的倒车镜只需要几分钟时间,通常不会引起路人的注意。
案发后,贾某的亲属积极退赃,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高档轿车的车主应该提高警惕,夜间停车时尽量选择物业管理比较规范的小区或者正规的停车场,不要将爱车随意地停放在路边,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和忠 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