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阳、内乡县宏运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贾明周、司改焕、冀景霞、贾韵涵、贾惜茵诉被告陈红阳、内乡县宏运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魏七民初字第2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承办法官:李翰哲 电话:0374-3113350
法庭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七里店人民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