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某和高某都曾因犯盗窃罪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他们不思悔改,又打起了建筑工地的主意。两人认为建筑工地上很多材料都比较值钱,若趁人不注意偷出来变卖,不失为一条发财的“捷径”。只不过他们在作案时露出了马脚,被工地上的工人抓了个正着。8月26日,记者从魏都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古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高某则被判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某和高某是“狱友”,两人出狱之后,商量着怎样才能快速捞钱。他们看到市区有很多建筑工地,工地上的电缆、工具等物品都比较值钱,两人就动起了歪脑筋,准备结伙作案。2012年12月5日晚,古某和高某预谋之后,潜入市区天宝路一建筑工地,偷走了一架铝合金梯子和170米电线,案发后经鉴定,这些物品的价值为4223元。但古某和高某为了获利,将这些东西以低廉的价格给卖了,所得的钱也被他们分掉了。初次盗窃建筑工地得手,古某和高某喜不自禁。2012年12月9日晚上,他们商量着再“捞一把”。两人来到市区文峰路一建筑工地,伺机进行盗窃。这一次,古某和高某看中了工地上价值11200元的电梯消音绳。他们盗窃得手后,带着电梯消音绳准备离开时,被工地上的工人给发现了。两人丢下赃物想逃之夭夭,更多闻讯赶来的工人将他们控制住,并交给了警方。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盗窃建筑工地的案件多发生在夜间,工地的管理方应该加强夜间管理的力度,尽量安排人员进行巡逻,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和忠 菅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