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维权指南 -> 诉讼指南

如何提起反诉?

发布时间:2016-06-17 08:48:39


    反诉是指被告针对原告所提诉讼请求,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目的是抵销或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

    提起反诉,除应当符合起诉的一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人;

   2.反诉必须与本诉有联系,例如:某甲要求乙返还其走失的牲畜,乙提出反诉,要求甲赔偿乙在饲养该牲畜期间的损失等;

   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

   4.反诉与本诉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如不得在再审程序中提出反诉;

   5.反诉应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以前提出。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