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2 16:57:23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豫1002执856号
刘桂芳:
本院受理申请人刘素玲申请执行刘桂芳债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1002执85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承办法官:董力铭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政编码:461000
联系电话:0374-3399153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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