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1 17:49:08
闫留军、闫遂欣:
本院受理原告李亚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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