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27 17:10:13
河南三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襄城县银苑珠宝有限公司、王晖、朱国伟、朱文雅:
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河南新神农实业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李会娟 联系电话:0374-3399020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魏都区人民法院金融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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