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这一把‘老骨头’了还有这么多人关心,真是谢谢咱哩好法官,谢谢大家伙儿了!”今年83岁的李琳老人虽然行动不便,但依旧在社区义工和爱心人士的帮助下,颤巍着脚步,双手拉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半截河法庭副庭长李艳喜的手,不停地重复着那句“谢谢”。提到老人的官司,还得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2014年年底,刚买了轿车的小磊去拜访好友,谁知刚进入许昌某小区左转,一不小心便撞倒了在路边散步的老人李琳,老人摔倒后伤到脚踝,当场动弹不得。手忙脚乱的小磊在路人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急忙把老人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老人左足开放性皮肤脱伤、左内踝骨折、左胫腓骨骨折,必须手术治疗。
经社区负责人介绍,李琳老人出生于1933年,由于家庭复杂变故,她与子女断绝来往独居多年,靠吃低保维持生活,社区义工隔三差五就会探望老人并给予生活上的帮助。这次事故对老人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好在车主小磊勇于承担责任,积极配合医院治疗,义工和爱心人士也轮流进行照顾,只是老人住院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单单医疗费就花去了五万多元,并且购买了轮椅、拐杖、大便座椅等辅助器具,后期还聘用了家政服务公司的护理人员,每天的护理费150元。加上门诊费、检查费、伙食补助,直至老人出院小磊已经垫付了8万多元。
据小磊介绍,他在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买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且不计免赔,交强险责任金额为122000元,第三者责任险限额300000元。他希望保险公司承担自己的损失并返还自己所垫付的费用,但未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
由于老人经济拮据,后续治疗费必然无力承担,经社区义工和爱心人士商量,他们帮助老人通过司法援助途径起诉小磊和保险公司,请求赔偿老人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共计45000元。
魏都区人民法院审核后认定,李琳老人的精神抚慰金酌定为5000元,加上各项合理损失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伙食补助、护理费等共计127824.99元,除去小磊已先行垫付的8元余元,故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老人剩余的37936.38元。
另,小磊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损失的请求,由于与本案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小磊重新起诉保险公司,审理该案的法官半截河法庭副庭长李艳喜趁热打铁第一时间进行受理,经过他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保险公司最终同意补偿小磊垫付的8元余元。
案件至此可以说是圆满解决,但车主小磊感化于李艳喜法官的认真负责、公道正派,也出于对李琳老人的同情,他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带着老人来到半截河法庭,主动拿出一万元补偿金,他说,“为了这个案子,李法官不惧麻烦,几次三番周旋调解,他没有架子、不摆谱子,听说还是法院的办案冠军哩,我们需要的就是这样真正为老百姓着想的好法官啊!”法庭内传出了阵阵欢笑和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