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天地人和景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鄢陵县泰和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鄢陵鑫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马福平、李喜业:
本院受理原告宋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民二庭肖莞千 联系电话:0374-3399123
邮政编码: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