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许昌多家市场商户连续接到陌生短信或电话,对方自称报社工作人员,要求商户缴纳费用订阅一份报纸,如若不订就要培训、吊销营业执照,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内,就有45家商户连续“被坑”,涉案金额近两万元。令人震惊的是,诈骗主谋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依旧“业务”不断,又相继诈骗7人。
2014年11月,张某在许昌市一小区租用一套房屋,她在网上购买了几部电话,通过改号软件恶意篡改自己的来电显示,伪装成报社工作人员,并雇佣自己的熟人齐某、赵某冒充工商局工作人员,按照之前通过不法渠道获得的商户信息一一发送短信。张某声称自己是某报社记者,要求商户交纳398元费用订阅一份报纸,如若不订就要培训、吊销营业执照。为消除商户疑虑,接下来就是齐某、赵某“闪亮登场”了, 她们冒充工商局执法人员,以下达任务为由鼓动商户订阅这份报纸,并公开提前设置好的所谓报社指定的银行账户。经过密谋制作的诈骗流程和设计的诈骗台词果然奏效,这种“狐假虎威”的手段“震慑”到了部分商户,小本经营就怕飞来横祸,多数商户为保全营业执照大都甘心吃这哑巴亏。
张某三人通过以上手段向不特定的商户打电话,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内,共诈骗朱某等45家商户,涉案金额共计17000余元。其中齐某诈骗成功16起,共计6000余元,赵某诈骗成功14起,共计5000余元。多行不义必自毙,三人最终被一家商户举报后落网。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5年5月份,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另租用一套房屋“重操旧业”,雇佣他人以上述方法共诈骗朱某等7家商户共计2000余元。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赵某、齐某认罪态度较好,三人已退回全部诈骗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张某、齐某、赵某最终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八个月、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两万元。三人退回的赃款均已发还被害人。
魏都法官提醒广大商户及市民,对各类上门推销人员以及声称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及变相取财的,要提高警惕,遇到可疑情况要立即报警,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