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半截河办事处的老刘因邻居阻止他在宅基地上扩建房屋,将邻居告到了法院。让老刘没想到的是,魏都区法院的立案人员为老刘立案后,还发给了老刘一张“监督卡”。立案人员告诉老刘,案件立上后,老刘不仅是案件的当事人,还成了法院的“监督员”,可对照“监督卡”上所写的具体内容监督办案法官的行为。
老刘手持的“监督卡”,是魏都区法院今年为规范法官办案行为,加强法院廉政建设而推出的新举措。该院认为,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与法官有直接接触,法官工作作风好不好、办案廉不廉,当事人了解得最直观,也最有发言权。同时让当事人直接监督法官的办案行为,既会对法官形成一定的约束力,让案件更加透明公正,还会增加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了解和信任,可谓一举多得。
该院的“监督卡”除在立案时当即向原告发放外,还在送达诉讼手续时向被告及第三人发放,以保证每名当事人都享有监督的权利。对照“监督卡” 上内容,当事人可对法官的廉洁、礼仪、公正、效能四个方面进行监督。如监督法官有没有吃请、受贿现象;有没有言语生硬、态度粗暴现象;有没有偏袒一方当时人,审理不公现象,有没有推诿扯皮,超审限现象等。该院规定,当事人手持“监督卡”对案件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根据法官的行为在监督卡上如实填写相应的内容,直至结案后,避开办案法官,由院督察室直接收取,以充分发挥“监督卡”的作用。
目前,该院已发放监督卡890份,由督查室收回865份。针对监督卡上所反映内容,该院对2名对当事人有态度生硬行为的法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对另一名填有“吃请”行为的法官正在调查落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