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块玉石,引发一场官司,几番努力,争得民族团结情。3月9日,家住新疆的穆塔力普带着葡萄干和新疆枣,专程从新疆来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向执行干警们表示真诚的谢意。穆塔力普的感谢是发自内心的,他亲眼看到了执行法官们为维护法律尊严所作出的努力,亲身体会了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不区分民族与地域。
今年36岁的穆塔力普是维吾尔族,家住新疆和田县。2010年3月,穆塔力普将两块玉石以280万的价格出售给家住许昌的刘某,刘某承诺以4辆豪车折价相抵。双方商定后,刘某将玉石带回许昌,并于2011年6月向穆塔力普支付现金5万元,将一辆宝马X5作价90万元交付穆塔力普。但剩余185万元却一直未支付给穆塔力普。几经讨要无果后,穆塔力普将刘某起诉至魏都区法院,2014年7月,魏都区法院判决刘某支付穆塔力普剩余玉石款185万元和利息。
判决生效后,几个月过去了,刘某拒不执行判决,而穆塔力普作为少数民族,家住新疆,在许昌人生地不熟,他只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法院的执行环节上。
2014年12月,魏都区法院受理穆塔力普申请执行刘某案件,针对穆塔力普特殊的民族身份,魏都区法院对此案予以高度重视,希望能通过此案的顺利执结让少数民族兄弟感受到民族大团结的温暖。
但此时被执行人刘某却和法院玩起了失踪,不仅电话没人接听,执行法官屡次到刘某家寻找也都是无果而返。而通过银行等各种渠道,也查找不到刘某可供执行的财产。
找不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了僵局。而穆塔力普虽然看到执行法官所作出的种种努力,但急于拿到钱的他还是多次向省、市相关领导上访、反映。
2015年3月,刘某因危险驾驶被公安部门羁押,执行法官这才找到刘某,此时刘某名下一无所有。但在执行法官讲理释法下,刘某还是想法借了30万元,给付穆塔力普,同时又找来李某、张某等四人做担保,和穆塔力普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和解协议达成后,刘某仍未履行协议。2015年9,穆塔力普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刘某的执行,追究保证人李某、张某等四名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一方面对四名担保人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找,一方面加大对刘某惩处力度:他们先是对刘某发出财产报告令,接着对刘某送达罚款决定书,随后又将刘某拘留。拘留后,刘某仍不报告财产,魏都区法院遂以刘某涉嫌拒执罪将刘某交公安机关处理。在执行法官的种种努力下,刘某又付给穆塔力普30万元。2016年新年伊始,魏都区法院针对穆塔力普的特殊情况,对其进行司法救助27万元。
2016年2月6日,离农历新年还有一天时间,为了能让穆塔力普在新年前夕拿到钱,执行法官又找到刘某的担保人李某、张某等人,魏都区法院执行局长、主管执行副院长在对担保人陈明厉害后,魏都区法院院长亲自做李某等担保人工作,耐心细致释明法律,李某等担保人同意履行担保义务。
2月7日,李某等担保人将171万元给付给穆塔力普,怀揣巨款,带着喜悦与感动,穆塔力普当天踏上了回家过年的归程。过年后,穆塔力普又特意来到魏都区法院向执行法官致谢。他告诉执行法官,他亲眼看到了魏都区法院从院长到执行法官对他的案件所作出的种种努力,感受到了少数民族在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回新疆后,他把他在魏都区法院所经历的告诉他新疆的家人朋友,让他们相信法律感谢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