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03 16:52:40
孙长兴:
本院受理原告陈向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5)魏民二初字第0003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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