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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25 09:08:33


朱长青:

    本院受理原告许昌市亚飞汽车连锁店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满后第3日上午11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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