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17 15:31:01
董雪景、李霞:
本院受理原告崔小玲诉你们及赵新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赵新奇不服(2015)魏民二初字第00477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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