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05 16:31:29
吴大强:
本院受理原告王保记诉你、禹州市邦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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