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31 15:00:21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月11日10时至2016年1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天宝路以南八龙路以西腾飞花园23幢3单元11层西户成套住宅用房房地产。建筑面积148.23㎡。

起拍价:532695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16年1月11日1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月1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原银行许昌许继大道支行,账号:0024 010 9007 0001 001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4-3399152,0374-3399137(季法官)

监督电话:0374-3399018。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