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慧霞:
本院受理崔全成申请执行张杰、赵慧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须依法对赵慧霞购买的位于许昌市东城区新兴路北魏文路东兴业路西蓝湾佳苑9幢2单元6层中东户房产(他项权证号:许房预示字第10006349)的价值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到我院司法技术科选择评估机构。如不按时到场,视为放弃权利,我院将依法采用随机选择的方式选择评估机构并进行现场勘验。另通知你自本公告期满后第十五日至第二十日期间到我院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该评估报告书有异议,可在该评估报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该房产。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