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21 10:29:42
王俊华:
本院受理原告李春岭诉你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16年3月3日15时在本院民二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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