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5 16:15:51
赵贤峻:
本院受理原告白广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4)魏民二初字第0054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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