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聚在一起喝酒原本是为了增进感情,可酒喝多了也能让人丧失理智。本文中的刘某和王某就是因劝酒产生摩擦,酒后的刘某竟然抓起烤肉摊儿上的尖刀捅向王某,导致王某身受重伤。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9个月。
40多岁的刘某在市区一建筑工地上负责看管材料,王某也在该建筑工地工作。2011年8月9日23时许,王某打电话叫同事张伟(化名)去清潩河游园附近一夜市摊点喝酒,张伟喜欢热闹,就叫上了刘某同去。刘某、王某和张伟先后喝掉了3瓶啤酒和2瓶白酒,刘某感觉不胜酒力,不想再喝了。王某却很热情,一个劲儿地劝酒。两人言语之间发生了摩擦,很快便厮打在一起。张伟见势头不对,强行将两人拉开了。而此时,刘某余怒未消,他突然看到旁边卖烤羊肉串儿的摊位上有一把切肉用的尖刀,就将其抓起来向王某的腹部捅去。围观的群众见刘某情绪非常激动,怕他继续行凶,一拥而上将其制伏,并夺下了他手中的尖刀。
见王某受伤倒地,刘某有些害怕了,他趁乱跑回住处收拾了一下东西,然后跑到案发地点附近的草丛里躲了起来。刘某自以为藏得很隐蔽,却逃不过民警的眼睛。警方经过调查,很快将刘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