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是外地人,他沉迷传销,为了多“拉人头”赚钱,他先是在网上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等求职者上门,就会指使他人将求职者严密看管起来,逼迫其加入传销组织。11月6日,记者从魏都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侯某因犯非法拘禁罪,一审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8月,侯某来到我市,他指使李某等人(另案处理)以搞传销活动为目的,租住在市区解放路一家属院内,并通过QQ群等平台对外发布虚假的招工信息。之后,被害人刘某某、付某、胡某某相继被传销组织发布的虚假招工信息骗至许昌。侯某看到求职者陆续上门,就指使李某等人将这三名求职者拘禁在他们租住的房子里,非法限制三人的人身自由。期间,侯某等人对三名受害人进行洗脑式的传销“教育”,试图逼迫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侯某还对被害人付某进行了殴打。2013年12月23日,经过民警解救,三名被害人才恢复了自由。
法院审理后认为,侯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在当前就业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一些传销组织将目光瞄向了急于找工作的人。非法传销组织通常会打着“招工”、“招聘”、“介绍工作”等幌子,许诺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利用亲属、朋友、同学、战友、老乡等各种关系,通过打电话、写信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等手段,将求职者骗往异地从事传销活动。求职者对此要提高警惕,对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要仔细甄别,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商主管部门进行查询,看该公司是否注册。同时,也可通过电话咨询该公司是否在网上发布了招工信息,避免有人打着正规公司的旗帜发布虚假的招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