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02 15:46:34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
宋文亮、许昌县亨瑞机械有限公司、许昌卓达机床有限公司、王保民、李继峰:
本院受理原告吴明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魏民二初字005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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