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挑的个头,大而明亮的眼睛,温暖亲和的笑容,优雅大方的气质,充满睿智的语言,使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郭艳全身散发出职业女性特有的魅力。见过郭艳的人,都对郭艳的美丽留有深刻的印象,而熟悉郭艳的人,则更对她的人格魅力和所取得的成绩赞叹不已。
今年38岁的郭艳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已经十多年了,十多年来,她审理刑事案件千余起,审理了一大批疑难案件与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大案。由于成绩突出,她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审判长”、“办案能手”。2003年她荣立个人三等功,2004和2005年连续两年被授予市、区两级“帼国建功标兵”和“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06年被评为“许昌市十佳法官”。
郭艳的美是严谨认真的。对待每起案件她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适用法律关。她忠于事实真相,认真审核案件事实和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去年8月,她在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谢某犯罪时年龄已満18岁,而谢某之父提供的“原始户籍本与“出生证明”证明谢某犯罪时年龄不満18岁。郭艳深知,看似微不足道的年龄之差,却足以改变谢某的人生之路。她来到谢某居住地多方走访,冒着酷暑询问了解谢某情况的邻居。原来,谢某父亲在给儿子上户口时,用的是农村常用的阴历,与谢某实际年龄相差近两个月。谢某作案时,的确不到18岁。她的认真避免了这起错案的发生。由于她严格依法办案,她所办的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做到了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三统一。
郭艳的美是正气威严的。做为一名年轻的女法官,院领导总是把一些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交由她办。“她在开庭时思路清晰,刚柔并济,节奏适中,繁简得当,具有很好的庭审气势与把握能力”。院领导这样评价她。的确,她的庭审总能成为展现法院与法官良好形象的窗口。2004年许昌市原国税局局长姜国仕受贿案、2005年原禹州市副市长盛智勇受贿案,都是由她审理的。庭审时,面对全省几大新闻媒体的记者和摄像镜头,郭艳威严的气势、干练的驾驭能力,直中要害的质问,有力的威摄了昔日的贪官。重形式更重内容,在案件的法庭调查阶段,她主持的合议庭严格审查证据是否合法,事实是否客观,证明过程是否合理,证据与案件事实是否有联系,控辩双方也都把自己作为定案的证据展示于法庭,为正确把握案件的定性及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庭审后,郭艳出色的能力与展现出的人民法官风采,给旁听群众与新闻媒体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两起案件都在开庭的第二天被省内几大媒体予以报道。案件判决后,被告人服判,公诉机关亦未抗诉,从而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统一。
郭艳的美是张弛有度的。她利剑柔情,剑胆琴心。对累犯与法定和酌定从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她毫不留情,从严打击。而对那些主观恶意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有法定从轻、减轻条件的则尽量宽大处理。她审理的王某、张某因偷盗市区繁华路段窨井盖一案,二人所盗窨井盖价值仅几百元,但二人行为已危害了公共安全,且二人均系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的累犯,故郭艳对二人从重处罚,以二被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五年,这也是许昌市首例判决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此案经许昌电视台“零距离”报道后,许昌市窨井盖丢失案件明显下降,有力地维护了市区群众的安全。而她在审理某中学学生小强(化名)抢劫一案时,却是用真情去教育、感化、挽救。14岁的小强因无钱上网,在网吧门口恐吓一名比他小的男孩,并搜云男孩20身上多元钱。男孩家长报案后,小强以抢劫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接到案件后,郭艳了解到小强平时表现尚好,只因痴迷上网与对法律的无知才犯罪。她多次找小强谈心说法,小强也表现出深深的悔意。后郭艳依法判小强缓刑。判决后,郭艳又主动与小强所在学校联系,希望学校仍接纳小强,给小强一次机会。今年9月,小强以不错的成绩顺利升入高中。
郭艳的美是一尘不染的,她给自己立下铁规矩:不唯亲、不唯权、不唯利、只唯法。妇女陈某为谋取财产与曹某结婚,婚后将曹某50万元现金划走,人也躲到广东,对曹某避而不见。人财两空的曹某,身心受到极大刺激与伤害,言称如法院解决不了问题,将找到陈某与之同归于尽。郭艳受理此案后,一方面劝说曹某不要感情用事,一方面快速赶赴广东,查封银行帐户,送达法律文书,会见被告人,做耐心的思想工作。在郭艳的多方努力下,陈某接受调解,同意退款。曹某收到失而复得的50元万元,喜极而泣,不停地说:“我一辈子的血汗呀!”。为表示感谢,曹某拿出5000元恳请郭艳收下,郭艳谢绝了,她说:“我们拿的是人民给的工资,办好案件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10多年来,她拒吃请无数次,拒贿数万元。
“你在我眼中是最美,每一个微笑都让人沉醉。”其实,郭艳的美更来自于她的内心,也正是她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使她的美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她成为群众心中最美的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