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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买房赠小三 妻子诉讼讨房款

  发布时间:2012-10-17 17:35:57


  丈夫陈松瞒着妻子刘美,花费50余万元钱用于帮情人郑丽购买一处房产,得知真刘美发现将陈松和郑丽都告上了法庭。8月14日,经过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郑丽同意协助刘美将所购房屋的认购协议及相关收据更换为刘美的名字,陈松则给予郑丽一定的经济补偿。

  2011年上半年,郑丽在市区一新开发的楼盘订购了一套住房,为博取的“二奶”欢心,陈松在妻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交付现金和转账的方式,替郑丽向开发商支付了50多万元购房款。后来,这件事被刘美给发现了,她非常恼火,认为陈松的做法严重侵犯了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刘美把陈松和郑丽告上了法庭,希望法院主持公道,帮她讨回丈夫私自支配的这笔钱。

   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在本案的原告陈松和被告刘美是夫妻关系,而陈松买房子的钱应是其夫妻共同财产,陈松未与刘美协商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确已侵犯了刘美的合法权益,为了不影响他们的家庭及社会和谐,法官多次对这起案件进行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刘美的权益得到了保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hz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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