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在养老院摔伤后,做儿子的不去尽心照顾父亲,积极协商解决问题,或是寻求法律帮助,而是采取了“闹访”的方式,将自己的亲生父亲弃置政府机构,以此逃脱自己的赡养义务。岂不知,他不赡养父亲的行为已构成了犯罪。8月13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犯“遗弃罪”对这个不孝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60多岁的刘老汉有两个儿子,因刘老汉患有老年痴呆,两个儿子不愿让刘老汉住在自己家里,兑钱让老父亲在许昌某养老院中生活。
2014年9月上旬,刘老汉在养老院摔倒,伤着了髋骨。按说此时刘老汉正是需要家人嘘寒问暖照顾的时候,可刘老汉的小儿子始终不露面,大儿子刘某也并没有多关心父亲的病情,而是将重心放在找养老院索赔上。刘某找养老院了两次,双方都没有达成意见。
面对这种情况,刘某不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父亲权益,而是采用了“闹访”的极端方式。2014年9月10日,刘某来到许昌市魏都区民政局,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听完刘某所反映问题后,当场与养老院负责人联系,负责人答复愿意走法律程序,民政局工作人员遂告诉刘某如打官司可给其提供法律援助,但刘某对这样的答复并不满意。第二天,刘某将其
父亲抬到魏都区人民政府值班室,要求养老院赔偿,信访值班员与养老院联系后,养老院答应可在信访工作人员的主持下三方面对面协商问题,但刘某仍以自己没有能力安置父亲为由,将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留置在区政府值班室,自己扬长而去。后信访工作人员在请示相关领导后,将刘老汉送至医院并垫付了入院费。在医院治疗期间,刘某只是去医院打了个照面,告诉医院工作人员他要去外地打工,便匆匆离去。刘老汉在医院治疗十多天伤愈后,医院、公安部门及政府部门多次催促刘某将父亲接走,但刘某声称他在外地打工,且也无力赡养父亲,要求政府将父亲管到底。
面对刘某有赡养能力而对父亲不管不问的这种恶劣行为,2014年12月下旬,公安部门以刘某涉嫌遗弃罪将其逮捕。2015年5月,检察机关向魏都区法院提前公诉,指控刘某犯遗弃罪,逮捕后,刘某被取保候审。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其父亲年老患病,无独立生活能力,有能力抚养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介于刘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