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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5 16:51:00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

承办法官

1

2025)豫1002执6768号

本院刑庭

杨小龙、杨惠龙、马维学、马光龙、马俊明、杨惠海、黑龙、马小林、马鸿伏、虎林、杨国林

李治辉

526

张帅

2

2025)豫1002执6768号

本院刑庭

杨小龙、杨惠龙、马维学、马光龙、马俊明、杨惠海、黑龙、马小林、马鸿伏、虎林、杨国林

俞金东

1005

张帅

3

2025)豫1002执6768号

本院刑庭

杨小龙、杨惠龙、马维学、马光龙、马俊明、杨惠海、黑龙、马小林、马鸿伏、虎林、杨国林

张柃尚

2298

张帅

4

2025)豫1002执6768号

本院刑庭

杨小龙、杨惠龙、马维学、马光龙、马俊明、杨惠海、黑龙、马小林、马鸿伏、虎林、杨国林

代伟

2896

张帅

5

2025)豫1002执6768号

本院刑庭

杨小龙、杨惠龙、马维学、马光龙、马俊明、杨惠海、黑龙、马小林、马鸿伏、虎林、杨国林

王军贤

1292

张帅

6

2025)豫1002执6768号

本院刑庭

杨小龙、杨惠龙、马维学、马光龙、马俊明、杨惠海、黑龙、马小林、马鸿伏、虎林、杨国林

邓文

933

张帅

7

2025)豫1002执6768号

本院刑庭

杨小龙、杨惠龙、马维学、马光龙、马俊明、杨惠海、黑龙、马小林、马鸿伏、虎林、杨国林

陈小刚

957

张帅

8

2025)豫1002执6768号

本院刑庭

杨小龙、杨惠龙、马维学、马光龙、马俊明、杨惠海、黑龙、马小林、马鸿伏、虎林、杨国林

侯记红

1064

张帅

9

2025)豫1002执6768号

本院刑庭

杨小龙、杨惠龙、马维学、马光龙、马俊明、杨惠海、黑龙、马小林、马鸿伏、虎林、杨国林

王立

550

张帅

10

2025)豫1002执6768号

本院刑庭

杨小龙、杨惠龙、马维学、马光龙、马俊明、杨惠海、黑龙、马小林、马鸿伏、虎林、杨国林

邹胜利

1651

张帅

11

2025)豫1002执6768号

本院刑庭

杨小龙、杨惠龙、马维学、马光龙、马俊明、杨惠海、黑龙、马小林、马鸿伏、虎林、杨国林

杨青春

3494

张帅

12

2025)豫1002执6768号

本院刑庭

杨小龙、杨惠龙、马维学、马光龙、马俊明、杨惠海、黑龙、马小林、马鸿伏、虎林、杨国林

王红亚

335

张帅

13

2025)豫1002执6768号

本院刑庭

杨小龙、杨惠龙、马维学、马光龙、马俊明、杨惠海、黑龙、马小林、马鸿伏、虎林、杨国林

唐贵

1269

张帅

公示时间: 2026615日至2026517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309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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