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2 17:05:28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

承办法官

1

 

(2026)豫1002执恢305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许昌魏都许都驾驶员培训学校等

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00


邢博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4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邢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205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宋帆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