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牢固树立案件裁判中立观念,积极推行公开的以当事人为中心的“阳光审判模式”,做到庭前指导、审中疏导、审后引导,使行政审判工作更加公正透明。
该庭首先通过认真审阅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提供的答辩状,归纳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及时进行诉讼指导。其次,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注重根据各类不同案件的繁简程度确定庭审方式,优化配置司法资源。对于复杂疑难案件,适当延长庭审的举证环节、质证环节和庭审辩论环节;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当减少庭审调查与辩论时间。第三,注重加大法律文书的说理力度,注意在法律文书中为当事人指明救济途径,在宣判时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解释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有效缓解了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使多起疑难行政案件得以顺利解决,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