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6 15:37:39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5)豫1002执1238号
申请执行人: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许昌魏都许都驾驶员培训学校等
收款人: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 :714元
承办法官:纪朋飞
公示时间: 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9日
案号:(2025)豫1002执2826号
申请执行人:唐海
被执行人:邢利民、王鲁华
收款人: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 :2529元
承办法官:纪朋飞
公示时间: 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9日
案号:(2025)豫1002执3738号
申请执行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被执行人:许昌新景苑置业有限公司、盛龙龙
收款人: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 :1796元
承办法官:纪朋飞
公示时间: 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9日
案号:(2025)豫1002执恢824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行
被执行人:彭璐璐
收款人: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 :1535元
承办法官:纪朋飞
公示时间: 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9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纪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202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六年一月六日
责任编辑:宋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