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0 16:48:21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5豫1002执2966号
申请执行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被执行人:张绍辉
收款人:杨文辉
发放金额 :72577.07元
承办法官:崔建涛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3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崔建涛,联系电话:0374-3398209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宋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