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3 09:20:21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5豫1002执恢481号
    申请执行人:黄帅功
    被执行人:宋保东等
    收款人: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 :3007元
    承办法官:韩颖斐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案号:2025豫1002执恢481号
    申请执行人:黄帅功
    被执行人:宋保东等
    收款人:申艳丽
    发放金额 :262669.58元
    承办法官:韩颖斐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案号:2025豫1002执恢481号
    申请执行人:黄帅功
    被执行人:宋保东等
    收款人:工行许昌分行
    发放金额 :226637.84元
    承办法官:韩颖斐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案号:2025豫1002执恢507号
    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
    被执行人:张莉莉
    收款人:许昌市东城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放金额 :141692.21元
    承办法官:韩颖斐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案号:2024豫1002执恢70号
    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
    被执行人:冯慧娟、禄晓磊
    收款人:倪书敏
    发放金额 :93250.67元
    承办法官:韩颖斐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案号:2024豫1002执恢70号
    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
    被执行人:冯慧娟、禄晓磊
    收款人:朱文蕾
    发放金额 :175256元
    承办法官:韩颖斐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案号:2024豫1002执恢70号
    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
    被执行人:冯慧娟、禄晓磊
    收款人: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 :3828元
    承办法官:韩颖斐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韩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308。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宋帆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