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7 17:40:42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3豫1002执恢1636号
申请执行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被执行人:李明果
收款人:邮储银行禹州支行
发放金额 :251502.26元
承办法官:朱建光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0日
案号:2024豫1002执恢1084号
申请执行人:纪翠平
被执行人:李雪玲、魏秀文
收款人:冀翠平
发放金额 :23183元
承办法官:朱建光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0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朱建光,联系电话:0374-3398211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宋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