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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0 09:39:15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1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吴思思
    发放金额 :1291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2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刘诗怡
    发放金额 :5979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3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何元春
    发放金额 :30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4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朱心蕊
    发放金额 :28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5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孙高洁
    发放金额 :15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6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刘莹
    发放金额 :5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7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繆施思
    发放金额 :15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8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马佳辰
    发放金额 :62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9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陈静
    发放金额 :9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10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王建
    发放金额 :105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张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311。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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