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0 09:39:15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1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吴思思
发放金额 :1291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2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刘诗怡
发放金额 :5979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3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何元春
发放金额 :30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4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朱心蕊
发放金额 :28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5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孙高洁
发放金额 :15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6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刘莹
发放金额 :5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7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繆施思
发放金额 :15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8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马佳辰
发放金额 :62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9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陈静
发放金额 :90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序号:10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王建
发放金额 :1050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2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张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311。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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