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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诉前调解解“薪”愁,17名农民工安心过大年!

发布时间:2025-01-20 15:52:19




    “感谢法院为我们讨回了工资,这下可以安心过个好年了。真是太感谢了......”2025年1月14日,在魏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庭门前,农民工代表张某拉着调解员吴海燕的手,满怀感激道。

    前不久,吴海燕通过不懈的努力,在诉前成功化解一起群体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让17名农民工拿到了剩余的7万余元工资。为了表达感激之情,昨日,张某受委托将一面印着“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案快速到位”的锦旗,送到了吴海燕的手上。

    2019年11月至2022年8月,张某等17人受雇于被告杨某,在其承包的多个工地干活,按照小工每天120元,大工每天130元,加班每小时12元的薪资约定。工程结束后,双方核算工资时,杨某称工程款未到位,无法结清,于是打下共计21万余元的欠条。经张某等人多次催要后,杨某陆续支付了部分民工费,剩余7万余元却一直迟迟未结清,多次讨要无果,17人愤而将其起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

    该案受理后,立案庭考虑到案件涉及的群体特殊,又临近双节,遂开通绿色通道,迅速将该案转至吴海燕手中。接案后,吴海燕立刻对案件进行反复研判,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希望能够通过诉前调解,快速化解。随后,吴海燕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不是我不给钱,而是工程款没有全部到位,我现在身上也没有钱支付他们的工资。”调解现场,杨某激动道。虽然杨某对欠付劳务费的事实认可,但表示工程还未结束,工程款尚未全部到账,所以暂无法支付劳务费。

    面对这一情况,调解员吴海燕秉持法、理、情相结合的原则,与杨某进行沟通,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农民工赚钱不易,同时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向杨某讲解劳务费责任承担的规定,以及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并从诚信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引导杨某主动承担责任。

    经过反复大量的沟通,通过零距离释法、面对面沟通、背对背调解,终于促成双方就给付拖欠工资金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杨某现场履行付清了部分薪资,余下薪资承诺在过年之前付清。双方当事人均认可。至此,本案纠纷在诉前调解阶段得到了彻底解决。

    时近岁末年初,欠薪讨薪的纠纷多发易发,及时、妥善解决好涉农民工讨薪的纠纷,对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接下来,魏都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意识,持续畅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农民工的诉累,切实化解农民工的“薪”愁。

责任编辑:肖婉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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