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以案释法】花钱就能办事?别上当!魏都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

发布时间:2024-11-21 17:58:19


  “为孩子上学花钱找关系”“XX局有熟人不用排队”“找领导办贷款审批包过”……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都听过这些“小道消息”,不少诈骗分子瞅准时机,利用老百姓“找熟人好办事”的心理,进行诈骗犯罪活动。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2023年7月,朱某谎称自己认识教育系统领导,可以帮助丁某培训班的学生办理教师资格认定评审为由,诈骗被害人丁某20万元;2023年11月份至2024年2月份,朱某又谎称自己能够帮助被害人张某解决民事案件上问题,以找其他人办事为由,骗取张某17000元,两次骗取的钱财均被朱某用于个人消费及偿还个人债务。2024年3月,朱某被抓获归案。

  魏都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朱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最终判决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丁某损失人民币200000元,退赔被害人张某损失人民币17000元。

  法官提醒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过度轻信“人情关系”,人生没有捷径,大部分看似低成本高回报的好处其实都是抹了蜜糖的砒霜,权利与义务不对等时则要审慎行事。日常的买房、入学、求职、办理资质一定要走正规渠道,合理合法的办事模式才更令人安心。

责任编辑:肖婉豫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