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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跑分”赚钱“赚”来牢狱之灾,00后被判帮信罪!

发布时间:2024-10-29 15:19:13


  “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当‘工具人’‘帮忙’转账、提现,不需要投入一分钱,轻松躺平就能赚钱!”你相信在现实生活中,还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吗?近日,魏都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明知洗钱,仍帮助他人转移、接收非法资金的案件,一男子因故意将银行卡借给别人犯帮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21年6月至8月,被告人王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使用本人名下的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账户非法从事“跑分”业务,为赌博等非法平台接收、转移非法资金。经查实,王某某涉案银行账户共流入资金774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5000元,最终,为自己的贪婪和无知,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案发后,已全部退缴并扣押在案。

  魏都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从宽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不义之财不可取,希望广大群众不要掉以轻心、心存侥幸,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且切记勿因“贪小便宜”、幻想“一夜暴富”出售、出租银行卡,甚至配合实施转账、套现、取现等行为,实施上述行为可能面临刑事、行政处罚,缴纳远高于犯罪所得罚金、罚款,还可能面临一系列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

责任编辑:肖婉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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