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性格爽朗,能够细腻捕捉当事人微妙的心理变化;她总是神采奕奕,干劲十足,将面红耳赤的争吵抚慰成春风化雨般的握手言和。她就是魏都区人民法院“金牌调解员”——吴海燕。
吴海燕,女,中共党员,2020年7月加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任职诉调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自从事专职调解工作以来,吴海燕立足岗位、扎根基层,以兢兢业业的态度、勤勤恳恳的作风,细致入微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情理兼顾地调解每一件矛盾纠纷,尽责尽力、为民解困。
四年的积累与沉淀锻炼了吴海燕与人交际的能力,塑造了她果敢坚毅的品格,收获了硕果累累的佳绩。四年来她不断丰富调解手段,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调解工作经验,总计共调解民事纠纷案件4861件,平均每月调解成功80多起,调解成功率56%以上,其中调解结案疑难案件680多起,婚姻家庭320多起,连续4年个人调解结案第一,获得锦旗100副以上,先后获得区级市级优秀调解员称号和“十佳矛盾纠纷调解能手”称号。吴海燕的先进形象频繁出现在宣传报道上,突出的工作表现使她赢得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们众口一词的赞誉。
良善之心 正道直行
在调解工作中,吴海燕深知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没有过硬的素质就无法驾驭人民调解工作,甚至会适得其反。掌握过硬的调解技能不仅是调解工作的前提,也是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她先后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理论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她牢记调解工作职责,熟知工作原则,认真分析并找出每一起纠纷的矛盾焦点,再依法调解。她善于总结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通过多年的不断学习积累,逐渐成为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能手。
悉心调解 定分止争
2019年3月,原告某学校将门面房每间以1200元/月出租给被告李某等十人,租期截止到2020年3月14日。由于疫情的影响,经校领导商量决定免除被告李某等十家商户三个月租金,加之学校复课,学校急需收回此批门面房予以自用,学校负责人多次和李某等人商谈搬离日期,李某等人态度坚决,拒不搬离,其中卖肉的商户赵某情绪激动,甚至持刀相向。原告将这十户商户诉至魏都区法院,并希望他们支付自2020年6月16日至实际搬离之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吴海燕到原告学校详细了解情况后,就把被告李某等十家商户召集起来,了解到他们拒不搬离的原因竟是对此门面房有很深的感情,吴海燕对这种感情表示理解,又告知他们:“近年来,随着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城区建设用地日渐饱和,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相对滞后,功能室数量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这才决定将这十间营利性门面房收回,不再另外招租,教育事业是头等大事,孩子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承载着家庭的希望,你们谁也不想因为一己之私,耽误孩子美好的童年吧?还有赵某持刀相向更加是罪加一等,如果学校追究,肯定会被拘留。”这时候开烧饼店的李某焦急地对吴海燕说道,“我还有几袋面粉没有用完,如果让我尽快搬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我去哪儿找门面房啊?天气这么热,我这面粉怕是要坏了!”吴海燕又找到学校负责人说明这一情况,最终学校领导表示只要李某愿意搬离,学校愿意买下这批面粉,且主动做出让步,免除商户们自6月16日起至实际搬离日产生的一系列费用,这十家商户听到这里,态度终于不那么强硬了,纷纷表示愿意搬离,最终学校负责人和这十家商户协调签订了和解协议。
8月6日上午,学校负责人来到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多元调解一站式服务中心,将一面大红锦旗送到吴海燕的手里以表心意。
用心用情 柔性化解
“不同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调解。走进当事人心里,才能把矛盾化解。”谈起调解工作,吴海燕说道。2020年底一起赡养纠纷,一名拄着双拐的老人起诉养子不赡养自己,自己无儿无女,和养子签订的有赡养继承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当时原告情绪十分激动,声称自己腿疼无法正常走路,被告对自己不管不问,原告提起辛酸事,一度哽咽。调解中吴海燕首先安抚了原告情绪,一边劝解被告,从情理法多方面耐心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开导,让他们换位思考,给予老人安全感。促使从亲情出发,握手言和,并达成赡养协议。用真诚、耐心和细致,把矛盾化解于庭前,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也节约了诉讼成本和资源,维护了原被告的亲情。
山无言,不遮其伟岸之大,水不语,尽显其浩瀚之美。吴海燕常说,做调解工作,每一步都如同战场,需要研究战略方案。多年来,无论是重大疑难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她都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她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满腔和气和坦坦荡荡、公道正派的浩然正气,解群众烦心事,做群众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