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信息

父母为儿婚事办离婚

  发布时间:2015-04-27 17:10:51


    离婚这件事用文学巨匠列夫托尔斯泰的话说就是“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近日,王洛法庭就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离婚的原因很奇葩,竟是为了自己儿子的婚事。

    原来,现在放眼整个社会的婚恋风气,那是男多女少,自然女方的要求就是节节攀升了,这不,陈阿姨的儿子又一次相亲失败,原因是女方打听到陈阿姨的老公岳某沉迷赌博,不务正业,十里八村都知道,并且夫妻双方的关系不是很融洽。于是,陈阿姨起诉了自己的丈夫岳某,要求与岳某离婚,她认为自己的丈夫长期在外,不务正业,回来也是沉迷赌博,拒不履行一个父亲和丈夫的责任,现在自己的儿子的婚事居然又因为自己的丈夫受到了羁绊,于是陈某上诉要求与岳某离婚。上诉之后,王洛法庭进行了庭前调解,原告陈某虽然认识到自己的动机是不好的,也很珍惜自己的婚姻,但是被告岳某的一些做法让陈某忍无可忍,如果能离婚,让被告岳某远离自己的生活,让儿子有幸福美满的婚姻,那就是被告岳某作为丈夫作为父亲做的最成功的一件事了。

    在庭前准备阶段,王洛法庭多次联系被告岳某无果,陈某望着起诉状和结婚证一脸无奈,最终,原告陈某于2015年3月10日以被告岳某外出不在家,无法查明案件事实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责任编辑:杨亚菲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