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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可能不是“我爱你”,法院提醒您:网络交友甜蜜之余需冷静

发布时间:2024-05-21 16:46:18


  520,被网友们谐音称为“我爱你”。近年来,也成了情侣们热衷的“节日”之一。而在甜蜜之余,一定要保持冷静,特别是网恋中,涉及大额金钱往来时,更要想一想,网络那端甜蜜的真实性。

  在今天这个甜蜜的520之际,给大家分享一个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让大家通过真实案例,提高网络交友警惕性。

  黄某,男性,个人身高气质俱佳,在2020年3月,在四川某影视文化公司(皮包公司)受他人安排,使用其实名注册认证的微信号添加女性为好友,按照话术以聊感情等方式逐步骗取被害人信任,以投资电影赚取高额分红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2020年5月,黄某从该公司离职后,仍听从他人安排,将其实名注册认证的微信号继续留在该公司由他人使用,并配合拍摄个人形象写真照片,照片场景大多为黄某在高夫球场打球、办公室签合同等,营造“高富帅”形象,以此诱骗被害人,同时根据需要与被害人视频聊天进一步取得被害人信任,从而协助他人诈骗被害人钱财。其中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份期间,黄某通过上述方法,协助他人以投资电影赚取高额分红为由骗取我市居民李女士42万元,黄某从中获利9千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黄某系从犯,应减轻处罚,黄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诈骗分子通常营造“高富帅”“白富美”的人设包装,并主动关怀体贴,以此让人产生信赖,从而一步步让人落入圈套。在这个甜蜜520之际,提醒广大朋友们,知音难寻,知己难觅,网络交友需谨慎,尤其是要求转账等涉及金钱交易的更要小心,切莫因甜蜜而冲昏头脑失去理性,让诈骗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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