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律师,都市白领,谈吐风雅,给人一种可靠信任的感觉。但如果有一个陌生人声称自己是律师,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因对方是“律师”的职业就放松警惕。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在网上冒充律师进行诈骗的案件。
在2023年4月,被害人马某通过网络游戏结识了被告人张某,并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张某谎称自己的职业是一名律师,为了骗取马某信任,并向马某发送了自己翻阅卷宗等照片加以佐证。在双方接触中,张某向马某推荐介绍了自己另一个好友李某微信号,称其从事信贷方面工作,可以帮马某周转资金等,实则张某是利用另一个微信号冒充自己好友身份与马某联系。
其后,马某便通过李某微信号,以用信用卡专享消费额度可以吃利息并获得免费手机、马某出车祸需要钱做手术等为由多次骗取马某钱款共计9万多元。
经魏都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家属代其部分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之前因诈骗罪判决宣告缓刑以后,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
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连同先前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已缴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
法官提醒
有时自称是“律师”的人,并不一定是真律师,可能是不法分子借助“律师”的身份博取信任。特别是在网络交友中,涉及到钱财转账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随意转账,以免上当受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