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因2000元对簿公堂不再来往,对你们双方来说造成的损失远不止这些钱,希望你们能够坐下来,心平气和的协商下这个问题。”
3月28日,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李慧杰法官调解下,一起因老同学买东西产生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这次调解不仅让原告拿到了拖欠的货款,也让原被告多年同学情谊得以维系。
2022年9月,王某来到自己老同学杨某所开的电动车专卖店,想要选购一辆三轮电车,双方以3800元价格商量好一辆电车价钱。当时王某身上并未带够那么多钱,杨某出于多年同学情谊考虑,便让王某先行支付1800元,剩余2000元月底再给即可。
但到了当月月底,王某却迟迟未能支付剩余货款,经杨某多次联系,王某也多次推脱,甚至到后来双方难以联系,杨某无奈诉至法院。
法官李慧杰接到该案后,便考虑到该案标的额不大,被告不存在无力偿还的情况,双方肯定存在一定误会,导致被告在一定程度上有置气成分。于是李慧杰便从双方心结入手,先谈二人交往中是否有误会矛盾,再谈本案所欠的2000元钱。
果然,不出法官所料,被告王某之所以迟迟拖欠不付剩余的货款,是因为先前杨某与王某曾有其他事情约定,后来杨某改了主意,王某与杨某便产生误会,加之杨某多次催要,导致后来二人误会越来越深。李慧杰在了解后,便抓住问题症结,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帮助双方解开心结,最终王某同意支付剩余所欠货款,原告也进行了撤诉。
用好调解手段,不仅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还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不仅维护了经济秩序,挽回了经营者损失,还让当事双方同学情谊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