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法官”,大家首先想到的是背靠天平、身着法袍,端坐于法庭之上,手握法槌裁判是非曲直。“其实,法官并没有那么‘高冷’,更多的是家长里短、柴米油盐的‘烟火气’。”郑艳媛笑道。
郑艳媛所在的东城人民法庭是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其办案团队主要负责办理物业、房屋买卖等案件。在郑艳媛看来,这些案件虽然琐碎、繁杂,但却涵盖了世间百态、人情冷暖,件件涉民生,事事牵民心。身为办案法官,不仅要拿好手中的法典,还要心中装着百姓,俯下身、沉下心,用司法温暖守护“人间烟火”。
“我才来许昌,谁也不认识,看见法官进社区公示牌上郑艳媛法官的电话,就试着打了一下,没想到不用打官司也能解决问题!许昌人真好!”提及自己初到许昌的遭遇,赵先生至今记忆犹新。
那时,刚来许昌工作的赵先生在东城区徐湾社区租了一处房屋,谁料窗外噪音太大,让其夜不能寐,入住次日就找到房东要求退租,却被拒绝。在社区悬挂的法官进社区公示牌上,赵先生得知自己所在辖区责任法官为郑艳媛,遂电话向其咨询是否能起诉房东要回房租。
为减轻群众诉累,郑艳媛当即表示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初期。随后,郑艳媛及时联系徐湾社区人民调解员,到赵先生租住的地方实地查看。经多次协商,房东同意按照实际租住时间退租。而在调解中,赵先生考虑到方便工作及生活的需求,表示愿意继续在该出租屋居住。
郑艳媛告诉记者,虽然一些案子走诉讼途径完全能解决,但也要考虑这对老百姓而言是不是最优解?当事人并非是为了讼而讼,只要多问一句、多想一步、多跑一趟,总能搭建起妥善解决纠纷的平台。
2024年临近春节,许昌迎来一场大雪。家住东城区某小区的李某把轿车停放在居住的小区楼下,被楼顶掉落的积雪积冰砸坏前引擎盖及天窗,维修花了8000元。事后,李某多次找物业公司协商无果,遂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接到此案后,郑艳媛决定组织双方先行调解。
“物业公司已发现小区楼顶积雪脱落可能给小区居民造成损害,且有车辆停放在靠近楼体位置,但并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楼顶积雪、清走车辆,具有过错。”针对物业公司,郑艳媛释法明理。
面对业主,郑艳媛则耐心劝导其不能一味归责于物业公司,应当预见到冬季将车辆停放在靠近楼体非停车位可能产生的后果,把车辆停放在归划好的停车位置内,一方面维护了自己生活小区的环境,另一方面也是对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最终,双方均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很快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当场撤诉。
因为热爱,所以执着。2023年,郑艳媛办结案件571起,结案率97.11%,调解撤诉率56.49%。在今年魏都区人民法院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郑艳媛作为先进代表上台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