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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选择离婚的女人,魏都法院这位女法官竟然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4-01-05 15:58:39


  “谢谢陈法官的开导,是你给我重新生活的勇气和力量,我以后会带着孩子好好过!”1月3日,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李女士带着一束鲜花和一面绣有“亲民司法廉洁高效,止纷息诉尽心尽责”的锦旗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对该法庭党支部书记陈荣娜、书记员陈梦超的工作表示认可和感谢。

  李女士诉称,其于2017年经人介绍与张先生相识,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李女士称,因双方认识时间较短,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矛盾不断,张先生婚内出轨并与他人生育一子,现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女士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

  受理该案后,陈荣娜作为承办法官,为了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避免引发更大的矛盾,依照家事案件调解为主的办案思路,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调解过程中,陈荣娜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有离婚意愿,但在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金额、财产分割上存在较大争议。李女士认为张先生出轨并育有一子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创伤,要求其给予精神损害赔偿50000元。张先生则认为李女士的陪嫁车辆、生育津贴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

  为将婚姻失败对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伤害降至最低,陈荣娜设计出多套调解方案,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耐心地劝说双方当事人放下对彼此的情绪,放下对这段婚姻的控诉,既然已经到了法院审理的这个阶段,就去考虑当下如何处理才能让双方解脱,奔向新的生活。调解需要双方都退一步,互相体谅,毕竟双方还有共同的孩子,离婚也没必要成为仇人。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两人于2023年12月30日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自2024年1月起至婚生女满18周岁止每月15日前支付抚养费2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和承担,各自物品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此后再无任何经济纠纷。

  陈荣娜表示,家事审判有着较强的伦理性、情感性,冰冷的证据、机械的法条是无法完全化解的,情感修复,柔性审判,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这把金钥匙,才能解决好当事人的揪心事、烦心事。调解离婚有利于缓解当事人的相互对立情绪,即便不能和好,也能帮助双方当事人充分考虑自身及对方利益,理性地面对未来的生活。最后,她仍不忘开导李女士,“婚姻结束并不代表你的人生失败。无论面临什么困难,相信你的母爱和勇气会让一切变得更好。祝你在新的生活中找到平静和幸福,和孩子一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责任编辑: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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