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考公考编”热度高涨,很多考生为了增加“上岸”机会,都会选择培训机构支付高额费用报名学习。更有不少教育培训机构打着“包过”“考不过,就退费”等旗号,吸引了一大批考生。然而,很多考生在考试落榜后,要求退费时却往往遭到百般推脱。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要求退费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案 情 回 顾
闫某某是许昌一名考生。2022年5月,闫某某与某教育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约定闫某某参加该教育公司开设的培训课程,支付课程培训费8400元。并约定,若闫某某参加考试后最终未被录用,该教育公司退还部分培训费用。后闫某某又与该教育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023年3月、2023年7月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共计支付5万余元。后闫某某在按照协议相关规定接受了该教育公司的培训后,未通过考试,遂按合同约定向某教育公司提出退费申请,但经多次催要,该公司始终未予退费,闫某某遂诉至法院。
调 解 经 过
专职人民调解员于大红收到起诉材料后,充分了解案情,综合考虑社会环境、群众切身利益等相关因素后,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化解该案。于大红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首先从违约责任、原告全职备考没有收入等角度,耐心对被告进行劝说,成功打开突破口。被告表示愿意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培训退费,但因机构自身运转原因导致无力一次性退款,希望可以分期退款。闫某某则表示可以接受分期退款,但不接受退款期数太长。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对退款金额、期数达成了一致,于2023年12月25日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分5期于2024年5月15日前支付申请人闫某某培训费28146元。此案得以顺利化解。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充分了解培训机构的市场信誉,不可轻信机构的广告宣传和承诺,同时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交纳款项。如若交费,要妥善保管相关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防止出现付款金额不明确的情形,以便后续发生纠纷时保护好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