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为的是让更多的住房困难户实现安居梦。然而,近年来,总有各种不法分子企图利用这项惠民政策使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办理公租房名义诈骗多人钱款案。
案 情 回 顾
李某某现年53岁,家住建安区。据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某某虚构自己能为他人办理公租房、廉租房的事实,取得被害人牛某某、何某某的信任后,通过牛某某、何某某对外散布,声称最低能以一万五千元的价格帮其办理公租房、廉租房消息,并收取好处费。被告人李某某通过牛某某、何某某骗取其他九人共计363500元。
判 决 结 果
魏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李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于11月22日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李某某退赔被害人牛某某、何某某经济损失。
法 官 提 醒
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频现代办公租房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常以有内部渠道可以申请公租房指标为噱头骗取被害人信任,犯罪行为屡屡得逞。广大群众在申请公租房时,切勿轻信他人所谓的有门路,一定要以住建部门公布的办理流程为准,依法依规办事,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