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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不会缺席!以手工为饵行诈骗之实的漏网之鱼获刑!

发布时间:2023-12-18 16:31:08


  以手工活“简单易做,包教包会”为诱饵,声称可以“足不出户,日入百元”,让人误以为能利用空闲时间轻轻松松在家赚钱,引诱人们购买手工活原材料,引导受害人不断加大投入……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类似诈骗案件进行宣判,两名从犯潜逃四年后被抓获并获刑。

  案 情 回 顾

  魏都区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8月份至2020年初,王某某、连某某等人(均已判刑)预谋后出资成立武汉晨之兴商贸有限公司,在网上发布代加工产品推广业务广告,与被害人签订发卡、袜子加工合同,骗取客户交纳加工合同中约定的发卡原材料押金或者织袜机租金。该团伙下设网络推广部、话务部、售后部、财务部等,被告人谢某某、王某某作为话务部话务员,按照公司事先编排好的“话术”,与客户进行联系,以代加工发卡等获取较高加工费为诱饵,对不特定人员进行诈骗,骗取客户交纳押金,与客户签订发卡等加工合同,之后售后部人员以产品不合格为由拒不退还客户押金。经司法审计,被告人谢某某涉案金额为18万余元,被告人王某某涉案金额为3万余元。后谢某某、王某某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于2023年8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判 决 结 果

  魏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被告人谢某某、王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于2023年11月21日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王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 官 提 醒

  此种手工类加工回购骗局,被害人多为家庭主妇或待业人员。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想要赚钱补贴家用的心理,以高利润、时间自由为诱饵,吸引被害人注意。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找工作时要特别警惕各类标榜“低投入、高收益、无风险”的工作或者投资,切勿盲目轻信网络广告,谨防被骗。对于先交钱的工作要多留心,加强防范,一旦发现上当受骗立马报警。

责任编辑: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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